新36条解读(新36条实施细则)

摘要: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新36条解读,新36条实施细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第1位网友观点:  #民法典微课堂# 【每日学“典”:父母虐待孩子,可撤...

8月科学教育网小李来为大家讲解下。新36条解读,新36条实施细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1位网友观点:

  #民法典微课堂# 【每日学“典”:父母虐待孩子,可撤销其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今日说法# 网页链接

第2位网友观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关于增加林地指标保障农业项目落地的建议”复文

  “关于增加林地指标保障农业项目落地的建议”复文

  (2021年第8674号)

  《森林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的占用林地总量控制指标。”“十三五”期间,我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占用林地总额,按年度分解下达到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并要求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适度从紧、保障重点”原则,合理安排下达年度占用林地定额。包括江西省在内的一些林业大省,分解下达的年度占用林地定额相对来说是比较多的,已经充分考虑了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同时,“十三五”期间,对包括江西省在内的部分占用林地定额比较紧张的省,我局每年都安排了相当数量的国家备用定额,极大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目前,我局正开展“十四五”期间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将在严格保护和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各省占用林地定额。

  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林地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实施乡村振兴,发展农业项目应当主要在农业空间发展,对农业项目确需使用林地的,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将结合实际需求情况,适度支持并保障占用林地定额。

  文件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第3位网友观点:

  【父母虐待孩子,可撤销其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CCTV今日说法) http://t.cn/A6MSUzbq

第4位网友观点:

  #长来普法# 【父母虐待孩子,可撤销其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CCTV今日说法)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34:4690354440699929

第5位网友观点:

  【每日学“典”:父母虐待孩子,可撤销其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网页链接

第6位网友观点:

  【每日学“典”:父母虐待孩子,可撤销其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今日说法#网页链接

第7位网友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第三十六条 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

  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第8位网友观点:

  #东检带您学民法# 【每日学“典”:父母虐待孩子,可撤销其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今日说法#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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